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:

1.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决议、决定,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。

2.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,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。

3.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。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的学习,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知识,提高政治思想觉悟,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4.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廉政勤政的教育并加强监督工作,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。

5.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建强抓实党支部,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;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、新形式,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;做好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党组织机构设置的审批工作;组织实施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、年终考核工作。

6.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;负责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;重视发展党员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;选树、宣传机关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做好评优评先的审核、推荐工作

7.加强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机关干部、党员和群众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,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和利益。

8.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树立“勤政、务实、廉洁、高效”的工作作风,坚持以人为本,提高机关效能,做好服务工作。

9.领导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,支持其依章开展各项工作。

10.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机关统战工作,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。

11.认真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